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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烈属包括哪些人

2022-12-14 12:0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军队强盛是一个国家国防力量强盛的重要表现,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军队建设,对军人的福利待遇更是优厚。因此很多年轻人选择了从军。近日,有人询问成为军烈属的条件。针对这个问题,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军烈属包括哪些人

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其中,复员军人,是指在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后经批准从部队复员的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是指在服现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并有军队医院证明,从部队退伍的人员。

军烈属待遇

根据《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的规定,对烈士家属由民政部颁发《革命烈士证明书》。烈士的家属为烈属,包括烈士的父母、配偶、子女和未满16周岁的弟妹和抚养烈士成长的其他亲属。烈士可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抚恤待遇。凡是按规定享受定期抚恤待遇的优抚对象死亡后,除发给当月定期抚恤金外,另加发半年的定期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同时注销定期抚恤金领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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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也可以根据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公布施行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发给定期抚恤金:

1、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费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

2、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者残疾无生活费来源的;

3、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对符合享受定期抚恤金条件的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定期抚恤金。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军人家属的安置优待,对军烈属的家庭更是重视,这也充分体现了我国政府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为您准备的关于军烈属的条件的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您仍存在疑问,欢迎您咨询华律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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